統計數據顯示,從2015年開始,我國的投資型購房需求就趕超了自住型購房需求,截止到2019年底,甚至有85%的購房都是以投資為目的的。換言之房子的投資屬性早已凌駕于居住之上。是以,國家從2017年便提出“房住不炒”的口號,并堅持不松懈至今。
為何會出現這種結果?有人說,是過去這些年我國房價“漲多跌少”,投資房產的“造富”效應驚人,才使得數以萬計的有錢人前赴后繼涌向樓市。也有人說,歸根結底是資金缺乏靠譜的投資渠道,而房產又具有很強的保值增值功能,所以房地產一直以來都是有錢人的投資“陣地”。這兩種說法都沒有錯,不過大家還忽略了最重要的一點,那就是我國住房稅收體系重交易輕保有——住房持有成本幾乎為0,疊加房價幾乎是“只漲不跌”,所以有閑錢大家都會投在房子上,沒有持有負擔,交易稅費又幾乎可以忽略不計,同時又能對沖通脹壓力,何樂不為呢?
因此經濟學家任澤平就建言,構建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長效機制迫在眉睫,房地產稅改革勢在必行。長效機制是房地產市場長期保持平穩健康發展的關鍵,而房地產稅改革則是回歸住房居住本源的重要一環。言外之意,不管是為了遏制投資炒作,還是助力很多城市擺脫財政對土地出讓金的依賴,未來開征房產稅、空置稅甚至是“房東稅”,都顯得尤為必要。
為什么非征稅不可?一方面,對存量房產征稅可以達到精準遏制投機炒作的目的,有助于恢復市場秩序;另一方面,以增加住房持有成本的方式征稅,有利于調節市場供需,住房持有成本高于收益,有房族就會考慮出售或者出租,這有利于抑制房價和租金的上漲。
對存量房征稅,其實早在2010年就已經提出來了。如今10年過去了,但鑒于全國推行難度較大,也僅僅停留在對個別城市試點階段。不過大眾對房地產稅何時出臺一直以來都非常關注,事實上,過去8年“房產稅”都入選了房地產年度關鍵熱詞。值得一提的是,2017、2018、2019年連續三年,坊間都傳聞房地產稅將會普遍性開征,很多經濟學家、房地產專家、學者教授也信誓旦旦放言,房地產稅開征的時間不會晚于2020年。結果大家也都知道了,所有的預測都不靠譜,截止到2020年底,房地產稅連立法程序都沒走完。以目前房地產稅推進的速度來看,“十四五”期間,房地產稅能不能正式到來,還有待觀察。
不過,讓所有人沒想到的是,“這個稅”比房產稅先來了,那就是房東稅。2021年初,多家媒體報道,云南省發布公告宣布,將正式開征房東稅。我們查閱公告發現,自2021年1月1日起,云南省將對房屋出租所獲得的租金收入按照“財產租賃所得”繳納個人所得稅。出租住房,按10%征收,出租非住房,按20%征收。
按照一套房子市場租金5000元計算,征稅10%,房東就需要多支付500元的稅費。如果這套房子是非住房,房東則需要多支付1000元的稅費。對于絕大多數人來說,這著實是一筆不小的額外負擔。
值得一提的是,云南省并不是全國第一個開征“房東稅”的省會。在云南之前,河北省和湖南省均已開始試點“房東稅”了——2019年10月初,河北省出臺房東稅相關政策明確要求:如果個人出租或者轉租無法提供相關的成本費用,那就需要繳納5%到10%的應納稅所得額;同年12月份,湖南省也出臺政策,主要也是用來征收“房東稅”。
河北、湖南、云南開始執行征收“房東稅”,這是目前我國對存量房征收直接稅范圍最廣的稅種,房東稅早于房地產稅一步到來,著實讓很多專家、學者甚至是購房者都沒想到。
房東稅出臺意味著什么,將產生哪些重要影響?首先,可以明確的是,國家已經開始實施對存量房征稅了,現階段是三個省開征房東稅,下一步可能會更大范圍推進,其它省份跟進也不奇怪。更重要的是,不排除未來幾年房地產稅、空置稅等重量級大招也會接踵而至;
其次,征收房東稅雖然不具有普遍性打擊意義,因為對于絕大多數家庭而言,這個征稅總額還是可以接受的,但是對于兩類人卻可能是致命的打擊。第一類是“以租養貸”的激進型投資客,這類人雖然膽子大,但是實力并不強,用專家的話說,很多人是“踩著鋼絲在行走”,加上去年一整年經濟收入銳減,事實上很多人的資金周轉已經出現問題,如果在這個節點征收房東稅,相信有很多人會“吃不消”,不僅會加劇他們的還貸壓力,還有可能成為“壓死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”;
第二類是購買二套房,靠第一套房出租獲得收益緩解資金壓力的人。這種情況并不是少數,很多人前幾年購買了小房子,嘗到了房價上漲財富升值的甜頭,膽子就變大了,即使沒有資金實力,也敢高杠桿購買第二套房子,然后出租第一套來緩解資金壓力。這種情況下,征收房東稅勢必會增加他們的房貸壓力,壓力大的很可能面臨斷供危機。
不得不說,突然而來的征收房東稅對于以上兩類人的壓力是非常明顯的,尤其是對于已經處于資金徹底周轉不開的人而言,房東稅無異于“雪上加霜”,這種情況下失眠也是正常的。我們覺得以上兩類人應該早做打算,如果真的有無法緩解的壓力,出售一套房子也未必是壞事。資金周轉不開,房貸斷供房子被銀行收回,才是最糟糕的。
有人可能會說,房東稅出臺后,很多房東也會重新算賬,如果租金不能覆蓋貸款,甚至是多出來的稅費超出了很多人的資金承受能力,房東完全可以把多出來的成本轉嫁到租客頭上。房東稅出臺,真正意味著房租要上漲了。
多出來的租金真的能轉嫁到租客身上嗎?房東稅出臺,房租真的要上漲了嗎?
我們認為要因城而異,因房而異。首先,對于租賃市場日益壯大的一二線城市,外來人口不斷涌入、租房需求強烈的國家中心城市、省會城市,把多出來的成本轉嫁到租金上是完全有可能的,很多房東也必然會這么干,絕大多數租客可能會默認接受,在大城市重新找房子,搬家都是很勞心傷神的事。不得不提醒的是,這種行為也很可能導致租客退租,最壞的情況下房東還可能遭遇幾個月的“空置期”,這么算下來也是得不償失。只是這種情況發生的概率很??;
其次,對于租賃市場不發達,出租房源高于需求的三四線城市,房東轉嫁租金可能是癡心妄想。這類城市很多出租房本身就處于長期空置狀態,提高租金只會更難出租——租金是消費,是收入的直接體現,不分青紅皂白上漲房租,可能適得其反;
再者,房子的地段才是房租高低的關鍵性因素。換言之,任何一個城市都有搶手的房子,任何一個城市也都有不招人待見的房子。離商場近,離工作單位近,離地鐵近,這樣的房子是比較搶手的。這樣的房租一定可以轉嫁出去。每個房東都要根據自己房子所處的位置來決定是否可以提高租金,否則很可能弄巧成拙。
如果你是房東,你會轉嫁“房東稅”到租客頭上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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